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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有孩子的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跟着其中一方一起生活,也就是说另外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保证孩子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能够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和受教育需求。那么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接下来跟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三、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整理的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一般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若您还有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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