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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保证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抚养权的归属争议是非常大的,谁都想要抚养权,那么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保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保证

我们经常说约定自由,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契约中约定任何内容。考虑到婚姻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将婚姻、收养等人身关系排除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协商不能违反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此当婚姻问题需要对子女抚养予以明确而双方争执不下时,一方对于子女抚养权承诺的效力就显得十分脆弱,对法庭的判决往往起不到什么作用。法官会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收入等情况综合考虑,从有利子女身心健康出发,再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二、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归谁

视具体情况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

具体来讲: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

(二)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三、民法典1085规定孩子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1085规定的不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抚养费的负担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保证的相关知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是可以约定的,约定不了可以等法院判决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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