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离婚律师网站!

起诉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我们国家的离婚率近年来越来越高,甚至高达了百分之四十三。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起诉一种是协议。协议中最难达成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配问题。那如果起诉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您的阅读。

  一、起诉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二、孩子抚养权归属规定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对如何争夺抚养权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总的来说是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且收集,务必是合法有效的证据。若您对以上的问题还有疑问的话,欢迎登陆我们武汉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的律师。

上一篇: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
下一篇:抚养权起诉状需要交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