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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出国抚养费是多少

  抚养费是父母给于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费用。一般夫妻离婚后会由一人进行抚养,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定期或者一次性给于孩子抚养费用。抚养费用是没有标准的,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水平来综合考虑。那么离婚孩子出国抚养费是多少?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离婚孩子出国抚养费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孩子抚养费不给怎样去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则抚养方可以提起诉讼,如果起诉后还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当事人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孩子抚养费不给起诉了找不到人可以由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后再开庭审理,法院是不会没有办法开庭的。如果被告地址不祥查找不到或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公告期为两个月,被告的答辩期间为十五日。

  如果被告在指定的审理时间未到庭的,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作出缺席判决,并通过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为两个月,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有权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孩子出国抚养费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离婚孩子出国抚养费用夫妻双方是可以进行协商的,协商的时候可以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生活环境等进行考虑。若是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是可以起诉他的。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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