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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遗赠协议与遗赠的区别在于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那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有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接下来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遗赠财产的内容,但它又不同于遗赠。它们二者有以下根本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

  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

  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赠抚养协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接触

  有关遗赠抚养协议的解除权,仅《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抚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抚养协议,抚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针对解除权,有观点认为应明晰并细化约定解除事由,因意志以外因素或单方面违约致目的无法实现,以及在其他约定解除事由出现,任何一方均可依约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抚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抚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抚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三、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遗赠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赠与是诺成行为,只要当事人达成合意赠与关系就可以成立。达成合意后,赠与方不履行赠与义务的,被赠与方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

  遗赠从形式上跟赠与雷同。遗赠是发生在赠与人死亡之后的事,而赠与是生前行为。法理界将遗赠和赠与的区别确定为:

  1、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而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一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形成合意。

  2、遗赠是死因行为,即遗嘱人死后方才生效法律行为,而赠与除附期限、附条件的以外在合同成立时便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是要式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赠与是不要式行为,口头或书面形式均可。

  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而关于”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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