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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

  男女双方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以男女双方的意思表示为主,如果男女双方能够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那么可以按照约定的来。因此接下来将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夫妻双方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是可以的。

  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是可以的。以上便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孩子能否共同抚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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