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武汉离婚律师网站!

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样的

  有的夫妻在生育孩子之后,可能还会因为很多原因产生离婚的想法,一旦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定要处理的非常得当,才能有利于孩子成长。那么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样的

  (一)协议处理孩子抚养权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二)诉讼处理孩子抚养权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方面的优势,比如房屋产权证、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是爷爷奶奶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结婚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的计算

  第一、对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上,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际上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孩子的抚养权决定了孩子的生长环境,会影响孩子的性格,一定要选择最适合孩子长大的抚养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一篇:离婚男人带小孩是可以吗
下一篇:离婚要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